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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街頭,不論日曬雨淋,尖峰時段常可以見到義警或義交協助疏導交通。不過,現在卻有義交跳出來抱怨,長期遭受不平等待遇。同樣因為值勤違停被舉發,義警可以透過警察局銷單,但義交卻往往申訴無門,熱心服勤常還得貼錢繳罰單!穿著顯眼的亮橘色制服,站在馬路中,身旁不停有高速車流經過,無論晴雨,義交辛苦協助指揮交通。但現在有義交跳出來抱怨,熱心服勤還得貼錢,好虧。申訴義交高先生:「變成我們現在在路口執勤,就會看東看西,怕車子被開罰單,那看到警察來就跑過去,那路口都不用顧了,只要顧車就好了,顧我們的車子。」拿出一張張罰單和公文,當義交20年的高先生越想越不甘心,一天平均值班4小時,一個小時津貼才200元,但一張汽車違停罰單就要900元。申訴義交高先生:「在執行公務啊,我們並不是說把車子放了,我們就去外面玩,或怎麼樣,但我們去申訴的時候,他就認定我們不是上列的,什麼消防車郵政車警車,但是對我們來講真的很困擾。」在重要路口服勤,停車當然難。一般義交的車,只要會附上執勤證,交警就不會開單。但萬一碰上「檢舉達人」或轄區員警可就沒得通融。最讓高先生生氣的是,義警執勤,因為管轄單位是「警察局」有訂定執行勤務規範,即使被開單都能立刻申訴銷單,但是義交隸屬於交通大隊,交通大隊並沒有消除罰單的權利,導致義交常申訴無門,只好摸摸鼻子乖乖去繳罰金。北市議員(民)許淑華:「相對我們看到,義警的部分是沒問題,那為什麼義交的部分就有爭議,所以我認為說,因為依照「道路處罰條例」第113條,他還是地方主管機關跟警察單位,可以訂定一些特別的規定。」北市停管處股長尤健成:「道路安全規則113條的規定,豁免的規定,原則上我們還是由交大作一個全盤考量跟訂定。」北市交通常常大阻塞,都要靠義警、義交幫忙,偏偏同樣值勤,卻有兩種待遇,也讓義交大喊不公平,做好事還吃虧。(民視新聞林姍亭、吳東祐台北報導)